不管是在網路標準,或是操作手冊等等文件,經常會為了強調某些項目的"必要性"而使用一些修飾詞。但在各類型的文件中,此類修飾詞並沒有一定的標準,而產生撰寫者與閱讀者之間的理解差異。但其實 IETF 早在 2007 年釋出的 RFC2119 就已經針對了所有 RFC 文件定下一個簡單的規範。
如上圖所表示,從第一級表示"必須"、"非得如此"到第五級的"絕對不可",針對其必要性可以分為五個等級,讓文件撰寫者與閱讀者之間有相同的共識。
然而,不管是在研讀任何文件或是撰寫公司內部文件,都應該盡可能遵循 RFC2119 的建議,避免使用其他字眼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。